黎大隱拖着一條殘腿,慢慢走到孫雪蓮榻前,畢恭畢敬地喚道:「小姐。 」
正是午後,夏天已過了最炎熱的時段,稍顯清涼,孫夫人只穿一件緋色花綾小襖,下繫着紅紗褲兒,一手做枕託了香腮斜倚在榻上,那成熟曼妙的身子凹凸有致,曲線玲瓏,如同一幅跌宕起伏的美麗山水。黎大隱的目光落在孫雪蓮解了兩個扣兒的胸前,瞄了眼那高聳渾圓的雙峰,悄悄吞了口唾沫,又垂下頭去。
孫夫人側了側身,淡淡問道:「妙弋又到玉皇廟去了?」
「是!」黎大隱答應一聲,孫夫人的雙腿突然繃直了,纖巧的金蓮繃得筆直,帶着一絲不易察覺的顫抖,黎大隱很熟悉小姐的習慣性動作,知道小姐在忍耐,不管是痛苦還是憤怒,她在忍耐。很久以前,他就知道小姐忍耐痛苦的習慣性動作。那時小姐還很小,不只他喚她小姐,孫府里的家丁夥計們,都還叫她小姐。
纏足的風氣這個年代還不是十分的流行,官吏貴族家庭的女子少有纏足的,就是宮中選妃嬪也很少選擇纏足女子,若是普通宮女,即便入宮前纏了足的,也要令其恢復天足以利宮中行走;普通百姓家庭,女人要維持家計,同樣少有纏足,只有中間階層,家境富有,又非貴族官吏的家庭,選擇纏足的閨女較多。
黎大隱清楚地記得,那是小姐第一次纏足,他就在暗處看着,小姐坐在床上,那一雙白生生的秀氣的腳兒,纖纖如筍,小而精緻,皮膚如同剛出生的小白鼠般晶瑩粉嫩,那十趾臥蠶,望而生香,美得驚心動魄。
那美麗,只應為天上所有,而不該存於人間。
於是,那雙腳兒被長長的布布裹起來,布帶一層層纏起,小姐深深蹙起了秀氣的眉毛,眸中溢着淚花兒,看得他的心也好疼好疼。那一夜,在夢中,他一直匍匐在小姐腳下,一直舔着她那雙美妙絕倫的腳兒,舒緩她的痛苦,聽她咯咯嬌笑。
很多年過去了,小姐已由當初稚純可愛的少女,變成了一個風情萬種的婦人,已經嫁過兩個丈夫,有過三個男人,但是在他眼中,小姐還是小姐,始終是他當初看到的,那個深深蹙起了眉頭,眸中溢着淚花兒,楚楚可憐的小小姐,讓他願意用一生來呵護。
孫雪蓮沒有注意他盯着自己雙腳時的痴迷,她的心正被嫉妒和憤怒噬咬着:「他……還在和弋兒來往……」
「小姐,我看他未必是真的楊旭,那一夜在雲河鎮,小人絕沒有失手,楊旭,必定死了。」
「住嘴!」
孫夫人突然尖叫起來,她跳下地,一個耳光摑到黎大隱的臉頰上,五道指印殷然,黎大隱一動沒動。雖然他只要伸出一根手指頭,也能輕易地把孫雪蓮置於死地,可他根本不敢反抗,甚至不敢躺閃,硬生生地挨了一記耳光,他的腰彎得更深了,溫馴地道:「小姐息怒,都是小人的錯。」
很久以前,他是江湖道上響噹噹的爺字輩人物,那時,他是一個江洋大盜,是一夥山賊的二頭目,他的綽號叫「二把刀」,並不是說他的本事低劣,而是因為他擅使一把長刀、一柄短刃,攻守兼備,殺招犀利,才在兄弟伙里搏得了這麼一個看似戲謔的綽號。有一次,山寨內訌,他做為失敗的一方,死裏逃生,逃出了山去。
就是在那一次火拼中,他傷了一足,從此變成了跛子,他被販藥經過的孫家老掌柜給救了,那時大明剛剛立國,江山還未一治,沒有完整嚴密的戶藉。他說自己是個被山賊劫擄了的良民,騙得了孫老掌柜的信任,從此留在了孫家,直到今天。
他的恩人孫老掌柜已經過世了,可他的小小姐還在,不管是剛見到她時,她是那個粉妝玉琢的可愛小丫頭,還是今日已成長為風情萬種的成熟婦人,她永遠是他的小姐,他心中的神,他願意為之付出一切的人。誰敢對他有所污辱,他都會拔刀相向,以命相搏。但是在小姐面前,他卻甘願做一條搖尾乞憐的狗,無論打罵侮辱,只要能守在她身邊,守一輩子,他也甘之若飴。
他從不敢對小姐說出他的感情,小姐招贅了夫婿,他只能默默地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