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的一切,這兩者看似矛盾,但只要錯開了貓語網咖的地點,就有了同時發生的可能性。
林玖提到過那是她頭一次去貓語網咖,按照和網友約定好的地點。
問題在於,那裏真的是貓語網咖麼?
「接着說。」
「監控錄像只能確認她在那天晚上進了貓語網咖所在的大樓,如果提供趣÷閣錄的人說了謊,那就沒有她來到過貓語網咖的直接證據,相反,你們所提到的其他細節反而都說明了她在案發當天並沒有出現在貓語網咖的隔間。」
「那你覺得,她在當晚去了哪裏?」
馮夕正了正身體,眼神中流露出異樣的光芒。
「至少是一個從大體上看起來和網咖相似的地方,只有這樣才讓她沒有在第一時間看出端倪。」
馮夕適時打斷了方田,「但是在三年前,貓語網咖是那棟樓里唯一一個網咖。」
「在正常人眼中,也許的確如此。」
方田回想起了自己第一天來青空大報到時遭遇,c棟的地下三層就是一個理論上並不存在的地方,在青空大的校園介紹里,也從未提及過那棟樓下面還隱藏着停屍房,「馮警官你上次提到宋財的死亡時間和林玖失蹤大致相同,這應該不是巧合。」
聽到這裏,馮夕終於從那一沓厚厚的文件里取出了一張紙。
「這是……?」
「在林玖失蹤不久後,宋財曾經因為玩忽職守被老闆扣了工資,為了這件事他和貓語網咖的老闆大吵了一架,但由於當時貓語網咖瀕臨倒閉,宋財在林玖失蹤當天又提供了充分的不在場證明,因此他和老闆的矛盾被定義為普通的勞務糾紛。
「但實際情況是,宋財有一天凌晨在離開了網咖之後再也沒有回來過,找不到網管的顧客向老闆進行了投訴,但宋財則堅稱他當時只是出去上了個廁所,回來後便一直待在了網咖里,哪兒都沒去。」
後續的證據無一例外地證明了宋財說了謊,當夜在貓語網咖的顧客都說他至少離開了幾個小時之久,而針對老闆的控告最終也以失敗告終,「在那之後,宋財認為是貓咖老闆買通了顧客誣陷自己,他不但沒能得到被剋扣的工資,還落了個人品有問題的名聲。」
「等一下,既然你知道,為什麼你剛才要那麼問?」
方田忍不住問道。
從馮夕能夠及時取出這份資料來看,她似乎也意識到了另外的可能性。
「這也是可能性之一。」
馮夕說道,「我和你一樣,在案件水落石出之前,也無法確定哪一個猜測才是真的,不過,如果你不想再被卷進這個案子,我們隨時都能用更輕鬆的方式來結束它。」
她直視着方田,也不知道這句話又是否真的出自於她的本心。
末了,她又嚴肅地補充道,「不過,我必須要提醒你一件事,一旦接下來再次出現傷人事件,這個案子就會以最簡單的方式收尾。」測試廣告2
第三十章:鬼服,和不存在的網咖